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作为一个妥妥的新兵,韩烽对三班不熟,对新一团更是不熟,至于他记忆中的一切熟悉,也不过是来自后世的荧屏上罢了!
谁知道真实情况又是什么样子的?
韩烽决定实际探查这一切,毕竟这可是他再生一世的生活开始,必须得做好充分的准备。
上午的训练就那么结束,七八杆红缨枪被大家随意的丢在光秃秃的训练场上,这个时期新一团还没有开始与日本人频繁作战,处于游击模式的他们若是不主动出击,懒得麻烦的日军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所以新一团得以暂时偷得几日的安稳。
韩烽将一支红缨枪捡起,拿在手上端倪,白蜡木制作的枪杆入手手感很好,很好的将白蜡木的性能发挥,柔韧有弹性,铁打的枪尖将白蜡木紧紧裹住,裹住的地方绑着血红色的缨穗,据说血红色可以与斩杀的敌人的鲜血融为一体,具有振奋士气,威慑敌人的作用。
可是韩烽的心中却生出来的是禁不住的感慨,在这已经是热武器战争的年代,八路军战士们居然还在这里挥洒汗水地操练着红缨枪这种冷兵器。
落后就要挨打,你就是一个武林高手,手持红缨枪英勇冲杀又能怎样?有个屁用,鬼子一梭子打过去,再神的武林高手也得饮恨,根本就不是一个级别的对战。
韩烽把持着红缨枪在手中玩弄时,班长刘正走了过来,“三愣子,做什么呢?”
“看红缨枪呢。”
“喜欢这玩意儿?这可是个好东西,好多小鬼子就是死在红缨枪下,老祖宗的玩意儿就是好使,你现在脑子也开窍了,想学的话,明天就和其他同志一起过来吧!”
韩烽将仍在脚下的红缨枪踢了踢,鄙夷道:“班长,学这玩意儿有啥用?在鬼子的机枪大炮面前,咱们的红缨枪根本就像是孩子手上的玩具,什么作用也起不了,只能白白送命。”
刘正对韩烽突然的“脑袋开窍”
仍旧不太适应,更是不适应韩烽的这种说辞,八路军的基层战士们都很纯粹,只要是说能够杀鬼子的本事和东西,大家都很愿意去学,可是还从来没有一个新兵像是韩烽这样,鄙夷红缨枪这种落后的冷兵器。
刘正叹了口气,目光似乎是陷入了回忆。
“三愣子,你说的对,咱们的红缨枪与鬼子的机枪相比太弱小了,我还记得那一次伏击战,几十号战士,我们几十号拿着红缨枪冲锋的战士啊!
竟是在眨眼的时间里被鬼子的三个机枪手全部射倒,一个也没能活下来,那可都是队伍里当年当过镖师,练过武的好手啊……”
刘正的神情从痛苦中回神,露出几分激动道:“可是话说回来,咱们的武器少,几个战士才扛得上一条土枪,红缨枪这种威力大的老兵器,那也是可以顶大用的,我还记得那一次拼刺刀,幸好我手中的红缨枪够长,老祖宗一寸长一寸强的道理不错,那小鬼子吃了大亏,被我戳了好几个透明窟窿。
要知道,在咱们队伍里,好些个战士连一把快些的镰刀也分不到手呢!”
韩烽不说话了,他知道是自己忽略了这段抗战岁月的艰难,这些在战火中拼了性命的先烈们,哪怕是赤手空拳,也从来没有失去过与抱着机枪的敌人死磕的勇气,这是一种伟大,任何时候都不该被任何人鄙夷或者侮辱。
韩烽忽然收起一贯的不羁,向着刘正深深地鞠了一躬,“班长,明天我和大家一起训练。”
“啊好,好啊!”
刘正有些发愣,望着神色突然郑重起来的韩烽,总觉得有些怪怪的,这三愣子怎么脑袋开了窍之后,完全像是变了个人似的。
韩烽接着考虑到接下来要和战友们相处的问题,总不能挨着个儿问人家的名字吧!
于是乘着班长刘正在,韩烽转移开之前有些沉重的话题,问道:“对了班长,我才来,也不认识一个班里的战友们,你给我介绍一下吧!”
刘正笑道:“也是,你刚来的时候我都忘记和你介绍了。”
韩烽:……
一个在你们眼中的大傻子,谁要是认真谁可真是大傻子了!
手握数码危机之钥匙,探寻导力魔法之起源。 色金矿石铸造不沉之舰,生命回溯拯救破灭文明。 百鸟朝凰突破天穹限制,恶魔象棋改变自身命运。 财富与圣杯为我加冕,歌姬与军队因我共舞。 我是阿宅,穿越于无穷世界中的技术宅。...
五龙氏拘天失败,太一登顶,号泰壹皇,统率天地。风越穿过无尽时空混沌潮汐降临永恒真界,集诸天万界之智慧,行超脱之事。...
联邦五年,谢见微与老攻们的结婚纪念日。举国同庆。因为全宇宙都知道他的老攻们都是一个人,是和谢见微一起拯救全人类的英雄,是帝国的军统元帅。只是因为一次意外,元帅精神分裂,变成了几个人。但这并不能让谢见微抛弃爱人,所以他和他们在一起。然而有一天,元帅大人们的记忆开始不共享了,他们慢慢成了独立的个体,都想要独占谢见微...
你失去了眼睛,龙易霆,我甘愿把我的眼睛给你。只是白菁依的付出随着自己失去的记忆一同消失在龙易霆的世界。可是偏偏再次相遇,他们无可救药的相爱,可家庭友情一切都在阻碍着他们,命运捉弄又该何去何从...
本文女主超强,男主更强,一对一,多重身份,联手打怪前世她懦弱单纯,被渣渣陷害受尽牢狱之灾,百般欺凌失去双手生不如死。重活一世,她冷血冷情多重身份步步为营,誓要凭一己之力报仇雪恨,谁想吃她的肉喝她的血,她便要将谁挫骨扬灰!他出生名门世家,看似温润无害,实则腹黑深沉,心思缜密。几次接触,她清亮的眼落入了他的心,他扒下她一个又一个马甲,拾起她一次次崩掉的人设,每每心疼步步深情,从此他将她纳入羽翼之下,允她放肆,给她尊重,陪她虐渣,许她一世欢颜。...
她穿了!!!居然穿到了一个莫名其妙的朝代,哦!雷滴嘎嘎!!!女扮男装做了一枚小家丁。被大小姐百般刁难与欺负。这一日,一主一仆偷溜出帝都,她一直纳闷,这出发点门口帖着的告示上的采花贼,怎么地跟自己长得如此像?想归想,还是得进城,于是做了两套新衣服,便就近去一家酒楼吃饭,却被一个痛哭流涕的老头子又跪又抱的非说是自家走失的少爷。无奈,只得随这老头儿回皓月庄。老庄主临终之前将皓月庄托付给了南日皓月。自此,小小家丁摇身一变成了南日小爷。命犯桃花,阴错阳差,救了刁蛮任性的郡主,却自此对南日小爷一见钟情。恶寒,南日小爷我是个姑娘家啊!悲。这没事儿逛大街也倒霉,遇到个俊美王爷,被自己不小心当做美女调戏。。。。捅了马蜂窝了,这王爷非说自个儿是采花贼,对自个儿穷追不舍。无奈,躲到了妓院里面,又换上了女装,做了妓院里一名小小的丫环。却非被这盛怒的王爷逼着参加什么劳什子花魁大赛。大赛还没有进行出个结果,又被这王爷给虏出了帝都,一路百般受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