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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升浑身有些麻痒,细细感受身体变化,一些细小伤口已经结痂愈合,
短短时间如此巨变,内心震惊不已,这丹药的疗伤效果,简直远远超出想象,
高升也不是笨蛋,如此宝药价值无可估量,居然说送就送,还是送他这个卑微如蝼蚁一样的人,
一种无名情绪直上心头,有些难以自持,口中自语出声:“得一人追随此生不枉已。”
话一出口当即又是行跪拜大礼,知遇之恩,无外如是。
偌大的铁汉眼圈有些泛红,第一次有了些做人的感觉,猛吸一口气,哈哈一声畅笑:
“昔有晋人豫让为报智伯知遇之恩,自毁容貌,吞炭变声就为砍仇人赵襄子衣服一刀,今得遇圣公吾之所幸,升敢不效死命。”
“砰砰砰!”
响头三声,得死士——高升。
从古至今,忠诚的本质从未改变,八字概括即:‘恩义相济,生死以之。
’
李悠或是心有所感,正好拨马回头看了一眼,鬼面下的嘴角扯出一丝微笑,
举起手中战利品,刘何的三旦强弓,隔空示意高升起身,
不再犹豫一骑绝尘,全速追赶刘备,片刻不到已是黑点一块。
李悠走远,高升也感觉身体好了很多,稍适休息后立马起身,招呼几百众整装待发。
既然得了自家主公指示,就要带这些人安全撤离,一个都不能少。
不远处,一匹高大战马,延声嘶叫不停,声音里全是不甘愤怒,正被几个壮汉强行拖拽,欲上身驯服,一来二去,皆无功而返,还有点拿它不得。
高升侧目一看,正是刘合胯下良驹。
有力士小跑而至,近身一言:“统领,此马乃敌方统领坐骑,兄弟们本想先将其驯服,在献与统领。”
“但此马性格颇烈,兄弟们都拿它不得,不如统领亲自出手将其驯服,也好早点启程,如若不然,只能杀了取肉,着实有些可惜。”
高升听之眼睛一瞪:“如此好马,怎可用来取肉,待某家上前试上一试。”
说来也怪,自家主公在的时候,这马老实的很,虽然守着刘合尸体不肯走,打扫战场时,也不见它闹腾,主公才刚刚走远,就开始闹腾,简直岂有此理。
也不废话伸手拽缰,顿时一股大力传来,高升眼睛一亮,确实是匹上等好马,膘肥体壮,毛色发亮,
嘿嘿一笑,一个翻身上马,战马立惊,四蹄乱动,见谁踢谁,左右撺跳一副极不情愿的样子,
“统领当心,此马甚烈,恐不易屈服。”
“好一匹烈马,无妨,某家喜欢的紧。”
高升轻喝一声,双腿用力一夹马腹,马儿吃疼闹的更凶,可用尽力气也没能甩掉后背的人,片刻不到就安静下来,也甘愿被驱使,
得一良驹,高升很是满意,也不在耽搁,招呼一声,朝着徐浦方向拨马领头就走。
这一走命运改变,将来的战场有了他高升一席之地。
高升,黄巾军中的炮灰人物,出生并州一小世家,但并非世家公子,母亲只是府上豢养的舞姬,
世家舞姬基本用于宴客,陪侍,此生若无意外,命运就已注定。
身为陪侍舞姬,本不该有孕,但高母不知何时有了身孕,
又不知出于何等原因,高母未被主家处置,还给了些方便,这才顺利诞下高升。
起初数年,母子待遇还算不错,未被苛待,也勉强能吃饱穿暖。
但某一天,突然待遇全无,打骂成了家常便饭。
由于生父不详,出身注定卑贱,身份连奴仆也不如,又因生的高大丑陋,为主家不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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