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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第 28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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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李彩英仗着自己是城里人,有份工作,结婚七年, 只在第一年的时候回来过一次, 还没进院子就直接吐回去了,连堂屋也没进。

    老太太要去城里,两人还不得干架?!

    王守义平时最木讷,但孝心还是有的, 除了老大, 他的孝心最高, 有6分。

    他吭哧半天,憋出一句,“娘, 在家里住得好好的, 您何必到城里受罪呢。”

    他话音刚落,王守礼就附合起来, 娘怎么说都是他亲娘,让他眼睁睁看他娘受那女人的窝囊气,他怎么忍心,“是啊, 娘, 您别看县城似乎很好的样子, 可那些人都骄傲着呢。特别看不起咱们乡下人,觉得咱们都是土包子。”

    钱淑兰把手里的碗筷往饭桌上一搁,“这事,我已经决定了,你们就不必再劝了。”等买完粮食再说吧。

    她可不想现在就告诉他们。

    至于李彩英,只要她还是老王家的媳妇,她就得收敛自己的脾气。

    临睡前,钱淑兰就把这几天的口粮都拿出来,让李春花收着。分饭的任务也交由她,叮嘱她一定要公平公正。

    李春花低头看着麻袋,惊地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

    王守义也是一脸惊讶,但一细想大嫂和四弟妹的为人,估计拿到粮食只会往她们自己孩子嘴里塞,也就明白他娘的心思了,他媳妇是个老实人,偷奸耍滑这样的事,她绝对干不出来,他娘让她怎么分,媳妇绝对不带含糊的。

    第二天,天不亮,王守仁就赶着从生产队借来的马车往县城走。

    路上遇到民兵,钱淑兰就让王守仁把昨天她特地交待他去侄子那边开的介绍信拿出来。民兵看着他们马车上只有一个老太太,东西也没检查,直接挥手让他们过去了。

    “娘,这些民兵都是不见兔子不撒鹰的,这次怎么轻易就放我们过来了呢?”王守仁颇有几分不解。

    四月的夜晚还是有点凉的,钱淑兰裹着衣服坐在后面,睡眼迷蒙,听到王守仁的问话抖了抖机灵,有心教他,“咱们两人穿得又不好,一看就是穷苦人家,他们这是知道咱们是去县城打秋风的,也就不想搭理咱们了。”

    听到这话,王守仁只觉得心里赌得厉害。他大儿子正康今年已经十五了,在镇上念高一,每次路过民兵这边都会被搜刮一番,带的好东西经常会被他们没收,白白浪费那么多东西。正康不敢告诉老太太,怕她心疼,可这事曾经被孙大琴质疑过,他在边上也听了一耳朵,当时觉得很无力。

    王守仁憋了好半天才说了一句,“那我让正康上学的时候,也穿旧衣,这样他每次回城的时候,就不用被讹钱了。”

    钱淑兰听他提到正康,心里也特别不是滋味。无他,因为那人才是真正的白眼狼,骗原主的钱,全贴补他喜欢的小姑娘身上去了。

    她现在不想提那个糟心的大孙子,好在这人不是她的改造目标,要不然她得疯。

    既然已经醒了,她就不想再睡了,看着道路两旁。

    现在天是蒙蒙亮,看什么都是雾蒙蒙的。

    道路两旁是大片大片的麦田,这些麦子长势极好,微风刮起,麦浪翻滚,让人心旷神怡。

    这样的大丰收恐怕接下来好几年都看不到了,一想到接下来就是大灾难,钱淑兰的心情就格外复杂。

    两人到县城的时候,天色已经大亮,街道上的赶着上班的行人特别多。大多数人都穿着蓝色的衣服,成群结伴的走过。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

    王守仁似乎是第一次来县城,一副土包样,看什么都稀奇。看到街道上有自行车骑过,他羡慕的同时还发出阵阵惊呼声。

    钱淑兰直想笑,又觉得应该多带他出来见见世面。能力有时候跟眼界也有很大关系。开阔眼界的方法只能通过多看多思考。

    到了县城,钱淑兰就从板车上下来了,他们只知道老五是在北台钢铁厂上班的,却不知道北台钢铁厂在哪儿,于是两人只能边走边问人。

    钱淑兰想让王守仁锻炼胆子,于是就让他去问路。

    王守仁虽然有点紧张,可到底不敢反驳他娘的话。把板车停到路旁,双手搓着,样子有些拘谨,一步三回头地往人群那边挪,在钱淑兰的鼓励下,他终于鼓足勇气,朝一个年轻小伙走去。那人看他一副畏畏缩缩上不得台面的样子连理都不理,直接就走。

    明晃晃的被人忽视,王守仁脸色涨得通红,刚想打退堂鼓,可一转身就看到自家老娘在给他打气,立刻又把腿缩了回来。

    好半天,他鼓足勇气问一个面相看上去不那么严肃的大姐。

    对方倒没嫌弃他的谈吐,客客气气地给他指路。王守仁怕待会儿还要问人,听得特别仔细,还跟大姐重复一次,直到对方点头,他才向她道谢。

    问完路的王守仁兴高采烈地跑回来,跟自家老娘重复一遍路线,钱淑兰适时赞了一句,“我们阿仁真厉害,娘第一次来城里都有些胆怯,要不是有你在,我们连你五弟家都找不着。”

    被夸的王守仁一个劲儿地挠头傻笑。娘说他厉害,他厉害,嘻嘻嘻……

    等两人到了北台钢铁厂,不等钱淑兰吩咐,王守仁就自告奋勇去叫人。

    钱淑兰满意地朝王守仁点头,又夸了一句,“阿仁真勇敢!”

    王守仁听了热气上涌,瞪瞪瞪地朝门卫室跑去,“大爷,我……我想找人。”

    那个大爷朝他打量了一眼,一看他这模样就知道对方是个农村人,不过倒也没有说什么,更加没有鄙夷,“你找的人叫什么名字?和你什么关系?”

    王守仁在刚刚进来的时候还有些紧张,但现在见大爷似乎没有因为他是农村人而看不起他,心里的忐忑也没了,咧着嘴飞快地答道,“我叫王守仁,我来找我五弟王守智。”

    老大爷‘哦’了一声,把桌子上的老花镜戴上,翻着一本厚厚的本子,在上面翻找了一会儿,找到其中一行,仔细核对了一下,“嗯,有这人,你等着,我去喊人。”

    王守仁立刻冲他弯了下腰,咧嘴傻笑,“谢谢老大爷。”

    老大爷看他还挺实诚,面上也带了几分笑,“客气啥。”

    说完,就直接进去找人了。

    没过一会儿,王守智就跟着老大爷一起过来。

    看到王守仁的时候,他还有些惊讶,以为家里出什么事了,等看到他娘也站在大门边,心里更加肯定自己的猜测。要不然他娘也不会不顾自己的身体跑这么远。

    两兄弟告别老大爷之后,走向板车前,车上面已经放了些东西,是特地带来给他们的,“娘,您怎么来了?”

    钱淑兰看着他脑袋上的数字,孝心值3分,是非值6分,事业值10分。心里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她觉得自己是受原身记忆影响,也许王守智这么些年不回家,并不全是李彩英的缘故,说不定是王守智自己不想回家呢。当母亲的都不愿意相信,自己亲手养到大的儿子会不孝顺她,都以为是媳妇撺掇的。

    钱淑兰心里有些打突,如果连亲儿子都不欢迎她来城里,那她还怎么住在县城。

    想到靠走亲戚恐怕是不行了,倒不如用苦肉计吧。立即把头上戴的草帽摘下。

    王守智这才看到他娘额头上肿了好大一块。不禁惊呼起来,“娘,您这是怎么弄的?”

    钱淑兰不想把自己丢人的一面说给他听,“我夜里起来上茅房,不小心滑倒了。嗑到门槛上了。”

    王守智皱了皱眉,“娘,您也小心点。”

    钱淑兰见他似乎没有关心自己的样子,微微皱眉,心里一凉,装作虚弱的样子,“小五呀,娘摔了这一下,就觉得自己真的是老了,就想过来看你一眼,给你做几天饭。你小时候,可是非常喜欢娘做得饭的。”

    王守智听到他娘居然想要在他家住,心里有些不情愿,下意识地就把视线往他大哥身上扫。

    他这动作被钱淑兰看个正着,瞪时就火了,原身这养得都是什么儿子呀!顿时也不装柔弱了,咬牙一跺脚,阴冷的视线直往他身上射,声音冷冷的,“小五,你该不会是不欢迎我这个老不死的吧?”

    一看他娘这个脸色,王守智脑门就是一突,他娘该不会在门口发飚吧?那多丢人!

    他急忙上前搀扶她,讨好道,“娘,看您说的,我是那样的人吗?您能来,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钱淑兰装作看不到他铁青的脸,满意地拍拍他的手背,“小五,你是个实诚孩子,当初你拼命求我要念书的时候,就曾说过,将来有钱了一定让我吃好的,穿好的。这么些年我都记得。”白眼狼!有钱了就想把老娘甩了,门都没有。

    王守智听到他娘提起以前的话,有点心虚。这些话,他当时也就是顺嘴一说,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能上学。

    他家有六个孩子,如果他不学会讨巧卖乖,他娘能把他放在心上吗?

    他失魂落魄地帮李彩英洗好脚,等他把水泼到外面,拿着盆进门的时候,鬼使神差的想到李彩英的话。

    走到小房间那边,敲起了小房间的门。

    这房间原本是小蝶的房间,因为他娘突然来了,李彩英就把小蝶接到岳父那边去了。连跟钱淑兰打个照面的时间也没有。

    虽然钱淑兰占了原身的身体,可她并没有继承原身的感情,所以对此事半点也不在乎。毕竟她的任务跟那小萝卜头没有半分关系。

    “进来吧!”钱淑兰特地没关门,就知道王守智一定会过来。

    看到他,钱淑兰都替原身可怜了。她最疼的儿子其实是几个儿子中孝心最少的。也不知,原身知道了会不会伤心。

    原身对几个儿子真是没话说。

    就比如说衣服,农村每年都会发下布票,一人3尺3。这点布连件上衣都做不了,可原身克扣家里女人的布,全给儿子孙子做。

    一人一身,年年都有。

    家里的女人都是捡男人剩下的衣服穿,就连原身自己也不例外。

    原先,钱淑兰想穿件体面的衣裳出来,可翻箱倒柜找了半天,都没找到有不带补丁的衣服。

    难道这不是母爱吗?可是没人看到,尤其是这个小五。

    他结婚之后,就像姑娘嫁出去了一样,结婚七年,除了第一年给了原身二十块钱,后面这六年,干脆连家也不回。

    不知道的,还以为原身对这个儿子有多苛刻呢。

    要不是不得不改造,她都想把这货给扔出去。

    王守智失魂落魄地走了进来,看到他娘,抿了抿嘴,有些不自在。

    钱淑兰面无表情地打量了他一眼,冷哼道,“倒完洗脚水了?”

    在原身几个儿子当中,王守礼算是最宠媳妇的,曾经在媳妇生孩子的时候给媳妇洗过衣服,被老太太看到,把还在做月子的周雪梅骂了三天,整得全村人都知道了,把原本就伤了身子的周雪梅气得不行,但碍于孝道,还是忍了下来。

    这还只是洗衣服呢,再加上周雪梅只是身体不便才让王守礼帮着洗的,也算是情有可缘。

    可,李彩英呢?好胳膊好腿儿的,一点毛病也没有,如果原身看到她最疼爱的儿子给女人洗脚,还不得炸开锅。不把李彩杀打个半死,都算原身发了善心。

    钱淑兰一想到那个场景,说实话,她还真觉得有点可惜,没能看到这种极品大战极品的大戏。

    王守智尴尬地摸了摸手背。

    钱淑兰重重叹了口气,“娘把你一把屎一把尿地拉扯到大,你从来没给我洗过脚,想想就觉得心酸!”她拍了拍大腿,委屈道,“养儿子有什么用!还不如闺女呢,至少能贴心!”

    她的声音带着点哭腔,王守智羞愧万分,忙不迭地道,“娘,我去给你端盆洗脚水。”

    说着,不等钱淑兰答应,立刻跑出门,很快就端着一盆热气腾腾的水进来了。

    在主卧床上躺着的李彩英左等右等就是没能等到王守智回来,忙轻手轻脚地出了房门,侧耳趴在小房间门上听里面的谈话。

    房间里,钱淑兰正在跟王守智讲他小时候的事儿。

    人的记忆很奇怪,会下意识地选择忘掉那些受苦受难的日子。

    王守智自然也不例外,自从当了工人,他再也不愿意回想以前那种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所以,他对小时候的事儿基本上已经忘光了。

    钱淑兰回忆的时候,自然不只是为了说这些糟心事儿给他添堵。

    “那时候,全家就只剩下一个窝窝头,你却把自己分到的那半块窝窝头塞到娘手里,非要娘吃。那时候,娘就觉得你才是娘最贴心的好儿子。”这件事情是原身记忆最深的事情,所以原身才最疼这个小儿子,觉得他最有孝心。

    不过,人长大了,心思也就杂了。现在的王守智再也不复当时的天真。

    现在的他回想起这段来,只会嗤笑自己的傻。只有半块窝窝头,还塞给别人,这不是傻这是什么?哪怕这个人是他的亲娘,他都觉得这样的牺牲不值得。

    钱淑兰重重叹了口气,话峰一转,“你说你怎么会变成这样了呢?小五?”她话音非常低沉,透着老态,更带着浓浓的失望。

    王守智心里有些不好受,他张了张嘴,想为自己辩驳,可想到这些年自己的所作所为,他又有些说不出口。

    钱淑兰用无比悔恨的语气继续道,“如果我当初知道你进了城会变成这副六亲不认的样子,哪怕饿死,我也不让你进城!”

    王守智心里酸涩,听到他娘后悔了,他心里并没有原来那种舒服的感觉,实际上他心酸得只想落泪,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末了才提醒她,“娘,彩英是你让我娶的。”

    其实,当初王守智选择李彩英,也是因为他和林芳没有多少感情。毕竟当初只是相看时见过一面,他对林芳只是有些好感,根本没有相处过,比起当工人这个诱惑,他自然选择后者。也算是人之常情。

    原身也是也是因为这点,才极力撮合他和李彩英在一起的。只是原身是那种嫌贫爱富的人,她空有一颗爱子的心,却没有什么智慧。就算她看中李彩英条件好,也该找人打听吧?毕竟天上掉馅饼这事儿,多数都有假。可她偏偏没有,被好运砸晕了头脑,就什么也不管。

    钱淑兰虽然觉得原身留给她的烂摊子很难头疼,可事情已经发生,她不该去计算到底是谁错得比较多,而是要让王守智明白,做人的基本原则。她重重叹了口气,“我让你娶她,是想让你过好日子。不是让你连家也不要。我问你,这些年是李彩英拦着你,不让你回家吗?”

    王守智涨红着脸,一副丧气样,好半天才道,“我的工资都被彩英收着。我回去,连样东西也买不了。我怕家里人会笑我。”

    他也想风风光光地回村,给家里人长脸,或者炫耀一回,可他身上一分钱也没有,每次发工资,李彩英都会把他的钱和票搜走,一开始他顾及工作是岳父找得,就给她了,可他没想到李彩英是个一毛不拔的人,一分也不给他,没有钱,他就买不了东西,就这么空手回去,只会让人耻笑他是吃软饭的。尤其他那大嫂,如果看到他空手回去,一定会把他的事嚷得全村人都知道,他丢不起那个人。

    钱淑兰用恨铁不成钢的语气骂道,“所以,就因为这点事儿,你就能好几年不回家?你的良心被狗吃了吗?还是我这个当娘的,有什么对不起你的地方?”她又拍了拍大腿,恨声道,“娘是稀罕你那点东西的人吗?娘有那么多儿子,即使你拿不出钱给娘,难道娘就不认你了吗?娘只是想知道你过得好不好!娘每天晚上都睡不着觉,就怕你有个好歹!小五啊,你真是太狠心了啊,你怎么就不想娘呢!”她双手捂脸,哭得歇斯底里,双肩一颤一颤的。

    王守智脸色涨红,眼眶里的泪再也止不住,顺着脸颊流了下来。他娘心里还是最疼他的,并不是把他当作姑娘一样嫁出去的。

    一直在外面偷听的李彩英听到他们哭得肝肠寸断,终于忍不住了。

    钱淑兰心道,终于来了。

    李彩英砰得把门推开,把屋里的两人吓了一大跳。